2011年4月9日星期六

求婚的鑽戒

今天有朋友在微博問:「問題一:求婚必要鑽石介子嗎? 問題二:如是的話,什麼 size 才可接受/合適? 問的原因是有一位同事説 "月薪三至五倍是為標準!"」

我留言說:「對我來說求婚不需鑽戒。」而他竟然回答:「你是我認識的人中第一個這樣說的!!! 」他還認為消費市場把人教育成求婚等於鑽介。

很同意他的說話,這個社會還教育人把婚姻等於財產,what a bullshit!如果一枚鑽戒一束鮮花再加上跪下這動作能証明他能否一世待我好,會否太兒戲太不設實際?而他平日的行動其實已經足夠証明他是否想與我共渡餘生。

就是這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