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這星期(其實是過去這一年)我都在為昨晨的鋼琴考試而努力。
這個考試基本上是要像演奏會一樣連續彈三/四首歌曲,時限為 37-42 分鐘。其實我在今年五月已考過一次,結果差四分才合格。而女考官給我的評語大致的意思是:她不喜歡我曲目的次序及不喜歡我考試穿著的裙子(註:當時我穿黑色連身裙,腳踏高跟鞋)...!結果我不復氣,竟然傻得去信英國上訴,結果...當然是上訴駁回(信中的理由只是「我們的考官有專業資格他們能作出專業判斷....」芸芸)。
好,那用另外的 $5,300 報名費再考一次吧。直到十月底,我的其中一首非常長的歌曲因為我的體力不勝負荷而愈彈愈差,最後我冒險地決定把這首歌換掉,但因為這首歌長達 25 分鐘,我必須找兩首歌來「補回」這 25 分鐘,於是近這一個月我便不斷地練習這兩首新歌,希望能趕得及考試。
還好我把這兩首新歌練得七七八八,對考試也頗有信心。怎料過去這星期手臂連肩胛骨都非常酸痛,我每天都在想是否連上天也不幫我,很沮喪 @.@!幸得他每天幫我使勁的按摩,昨晨的酸痛終於稍為好轉,考試也終於完成了。而考得怎麼樣...心理質素比上一次穩定,第一首(它是上次考過的舊歌)因為太緊張失準了,第二首的新歌保持了六成水準,第三首的新歌能保持八九成水準,最後一首上次考過的舊歌彈得比上一次滿意。始終是主觀的考試,合格與否我也不敢想,當然我希望這次的男考官能給我一個合格(他也應該不會再不滿意我的裙子吧)!
身邊的人其實都感到奇怪為何我還要去考琴,對的,其實這個資格對我現在的工作作用不大,但我永遠相信現在沒有用,不代表將來沒有用,能學能彈的時候就應該去考,傍身傍身。而且在過程中,我自覺在技術上真的進步了...
仍是那一句:希望這次的男考官能給我一個合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