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

私隱說

前幾天提及「八達通」幾賤,我提到的賤基本上是他們回應大眾的手法及賺佣賺錢方面,至於向其他公司提供客戶私隱,其實不算賤。

不是嗎?你登記什麼會員、申請信用卡/銀行戶口,他們的什麼條款裡(即是要用放大鏡看而你又肯定不會看的那段文字)肯定會有一條大概是「本人允許 貴公司提供個人資料予其他機構」的一句,所以由你提供資料給他們的時間,其實你已經正在公開自己的私隱。如果你真的很介意公開自己的私隱,就不要為一些小便宜小方便小優惠而登記什麼、申請什麼。

其實「睇開 D 啦」,這個社會早已沒有了私隱這回事,建立什麼私隱專員公署只是政府安撫廣大市民的「公關技巧」而已。

(註:至於我本人是否介意被人知道自己的私隱?不太介意。因為如果有天私隱被偷了,只可以怪自己運氣不好或貪小便宜;因為這個社會早已沒有了私隱;因為人其實都頗渺小,不需看得自己太重要。)